央行首次發布地區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表
2014年02月21日 來源:金融時報
中國人民銀行今天對外公布了《2013年地區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表》,正式推出了地區社會融資規模概念。據了解,地區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(每月、每季或每年)和一定區域內實體經濟(即企業和個人)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,是全面反映一定時期內金融體系對某一地區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。
從統計數據顯示的情況來看,2013年東、中、西部地區社會融資規模分別為9.04萬億元、3.40萬億元和3.79萬億元,分別比2011年多1.39萬億元、1.10萬億元和1.29萬億元。2013年我國地區社會融資規模最多的前6個地區集中于東部6省市,即廣東、北京、江蘇、山東、浙江和上海,融資額合計占全國的37.9%,融資集中度比2012年下降1.5個百分點,比2011年下降6.2個百分點。其中,地區社會融資規模最多的前3個地區分別是廣東、北京和江蘇,規模分別為13826億元、12556億元和12070億元。
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,地區社會融資規模是增量概念,即期末、期初余額的差額,或當期發行或發生額扣除當期兌付或償還額的差額。地區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口徑和內涵與全國社會融資規模一致,即金融體系為整體金融的概念,從機構看,包括銀行、證券、保險等金融機構,從市場看,包括信貸市場、債券市場、股票市場、保險市場以及中間業務市場等。
地區社會融資規模主要由四個部分構成。一是當地金融機構通過表內業務向實體經濟提供的資金支持,包括人民幣貸款和外幣貸款;二是當地金融機構通過表外業務向實體經濟提供的資金支持,包括委托貸款、信托貸款和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;三是當地實體經濟利用規范的金融工具、在正規金融市場所獲得的直接融資,主要包括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籌資和企業債券融資;四是其他方式向實體經濟提供的資金支持,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賠償、投資性房地產、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和貸款公司貸款。
該負責人還稱,目前匯總的地區社會融資規模與全國數據間的誤差率一直穩定在0.2%左右,比2011年下降1.6個百分點,明顯低于匯總的地區GDP數據與全國GDP的誤差水平,已基本符合統計數據發布的條件。今后,央行將繼續解放思想,開拓創新,求真務實,進一步完善地區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制度,提高數據質量和時效性,以準確反映金融與區域經濟的關系及金融對區域經濟發展的支持。
同日,央行還發布了《地區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指標解釋》,就相關概念內涵和外延進行了詳細說明。